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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0
最高院最新观点:即使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上加盖的印章系假章,也不影响其职务行为的成立和公司对外责任的承担
【裁判要旨】作为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上加盖公司印章。基于其身份,其使用的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即使为私自刻制,也不影响其职务行为的成立和公司对外责任的承担。该当事人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从事的上述行为应认定为职务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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