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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工伤案件办案体会和感悟
2021-05-28

     今天咱们不谈单纯的法律问题了,谈一谈我在办案过程中的一些感悟吧。昨天上午一个当事人来找我咨询工伤的事情,此人为一家房地产企业工作了三年,未签任何劳动合同,企业也未给她缴纳任何社保,有一天她在下班途中遭遇了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了受伤,此后企业就不在对其进行关心不理不问,最终导致当事人与公司的矛盾升级。当事人找到了我,想咨询我工伤理赔的事宜。

     本律师接待了当事人,并询问了她现有的证据材料,发现了很严重的情形,当事人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缴纳社保,导致了当事人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无法核实,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如果当事人要通过工伤理赔则需要很多的程序和流程,首先当事人需要先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待确认了劳动关系之后还需要去社保管理相关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待认定了工伤之后,才可以去工伤相关部门做丧失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等等。而这每一个节点都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而这些因素对当事人而言都是非常绝望的。

     从这件事中呢,本律师还是看到了很多悲观的东西,在实现社会中,尤其是私人企业中确实存在太多这种不签合同、补缴社保、拖欠工资等三无企业。这种企业就是利用了国家法律漏洞以及审核不严的弊端,故意采取这种方式使得当事人在与公司发生了法律纠纷之后维权困难,设置各种各样的障碍,拖延时间。往往当事人看到遥遥无期的仲裁或者诉讼结果之后,最终会选择妥协。

     故此,本律师给予在社会上找工作的人们一句忠告,找工作一定擦亮眼睛,千万不可去三无企业就业,一旦发生了纠纷,最终苦的还是我们自己。

 

    (文章来自:河北凌众律师事务所  郭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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