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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频繁和公司发生资金往来有什么风险?
2021-09-10

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频繁和公司发生资金往来有什么风险?

答:根据《公司法》第六十四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股东不能证明财产独立,则要对贵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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