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合同的效力待定
1民法典145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四、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
1、民法典597条,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的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该条是对合同法51条的修改,从解读来看,无权处分的合同时有效的,主要考虑到物权法15条,106条,参考条文民法典215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五、合同的撤销
1、重大误解 民法典147条,该条与合同法无变化
2、欺诈手段 民法典148条,该条与合同法关于欺诈可变更的规定进行删除仅规定了可撤销
3、因第三人欺诈 民法典149条,这个是新增的撤销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有证据证明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4、以胁迫手段民法典150条,该条是对合同法的变更取消了无效的是由,可变更的规定进行删除仅规定了可撤销
5、显失公平民法典151条,该条将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的显示公平与乘人之危援引过来,是由发生变化。
第六、撤销权的消灭
1、关于期间的规定,撤销权是个形成权
民法典152条,该条是对合同法的变化 第一款重大误解行使撤销权的期间是九十日,其他情形为一年
2、第二款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第一款所讲的是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3、第四款规定了最长期间五年,考虑到公共利益和交易公平,也就是说保护是有限制的。
第七、合同的生效
1、民法典136条 502条,502条第二款规定了须经审批登记合同的生效,此处在九民纪要中有详细的说明,需要注意的是不要与无权处分挂钩。
第八、合同的成立
1、成立时间 规定在民法典四百八十三条,490条。
2、民法典将借款合同/定金合同/保管合同归为实践合同,借款、定金合同以前是诺成合同。民法典679条借款合同,以给钱的时间点为成立点,民法典五百八十条定金合同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需要注意的是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民法典第890条保管合同,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可以约定该成立时间,此时就为诺成合同。
(河北凌众律师事务所律师 史妍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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